第一场的比试已经出来结果了。参赛的勇士暂时退下去,休息半个时辰。这期间,高渐离又闷闷不乐的走出来,指挥着人敲鼓。
在敲鼓的空当。有匠户吃力地搬出来了很多大铁笼子。它们整整齐齐的排列在演武场上,不知道要做什么。观众们都看的大惑不解,越来越好奇。
好容易时间到了,那个大嗓门的匠户又出来了。
他高声宣布:“第一场比试,比的是速度。谁跑得快,谁就赢了。然而在商君别院做事,只有速度是不够的。”
“那些为非作歹的贼人,个个凶狠狡诈,杀人不眨眼。如果没有勇气,只有速度,那也就是逃跑的时候快一点罢了。”
这话把在场的很多人都逗笑了。
匠户对自己的包袱挺得意,等场上的笑声渐渐平息下来,才继续说道:“故而,这第二场比试,便是关乎勇气的。”
“每个小队,一共有四个人。而这铁笼子当中,会放进去四头狼。谁能最快杀了狼逃出来,谁就赢了。”
此言一出,在场的人全部惊呆了。
有不少人高声问道:“若有人被狼吃了呢?”
匠户说道:“诸位放心,我们都给勇士们发放了铠甲,恶狼要吃人,也无从下口。只要及时投降,我们会在旁边协助,定然不会让勇士有生命危险。”
话虽然这么说,但是不少人依然怕的厉害。
场上还在议论纷纷,而匠户招了招手,参赛的人又走出来了。
匠户又开始介绍,走在最前面的,是大麦队。走在第二位的,是李氏木器。走在第三位的……
众人发现,这些人确实穿着铠甲,铠甲从头到脚,几乎将他们全部包住了。防卫的这么严密,确实不会有危险了。
不过,这些人很多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,平生最熟练的本事就是种地,现在居然要对付狼?就算身上穿着铠甲,还是吓得手脚发颤。
举着喇叭的匠户大声说道:“诸位,请各自挑选趁手的兵器。”
趁着参赛者挑选兵器的时间,匠户们又在大铁笼上挂上了横幅,上面有的写着:大麦糕点,谪仙吃了都说好。
有的写着:李氏木器,质量上乘,价格实惠。
有的写着:周氏米铺,颗颗饱满,粒粒香甜。
在场的朝臣全都无语了。
还能这么玩?今天真是开眼了。
不过依然有不少人,悄悄的把这些广告记下来了。大家都要生活,免不了买一些柴米油盐,生活器具,万一就用到了呢?
这时候,参赛者已经基本上挑选好兵器了。
这些人选择刀剑的最多,毕竟是在笼子里面,长枪大戟的也施展不开,反而束手束脚。
不过众人很快发现,大麦队的武器,格外不同。他们选择了两把剑,两只戈矛,四只盾牌。
在往回走的时候,项羽忽然说道:“这身铠甲,加在一块怕是有六七十斤重。穿着它,行动太不方便。”
身边的项氏子弟点了点头,纷纷将铠甲脱下来了。
全场一片哗然,有不少人高喊:“大麦,你疯了吗?小心咬死你。”
坐在看台上的大麦:“……”
举着喇叭的匠户立刻派了一个人,询问李水的意见。
如果别人这么玩,李水肯定要制止的。但是项羽这么玩……说句难听的,反正他是反贼,死了活该。
更何况,李水知道他死不了。
于是李水向旁边那人吩咐了几句。
很快,收到消息的匠户举着喇叭,大声说道:“谪仙说了,法无禁止即可行。因为提前没有规定不许脱下铠甲,因此大麦队脱了铠甲,并不算犯规。不过……从此以后,不可以这么做了。”
淳于越忽然站起来,大声说道:“胡闹,这是以人命为儿戏。为了招揽观者,竟然让活人与野兽厮杀。这与烽火戏诸侯有什么区别?此例一开,我大秦危矣。”
李水无奈的说道:“淳于博士,你对我大秦这么没有自信吗?动不动就要危矣。”
淳于越还要再说话,嬴政淡淡的说道:“罢了,仅此一次,下不为例吧。”
皇帝都发话了,淳于越无话可说,只能坐下了。
李水看着下面的铁笼子,心想:以后,该换个什么花样呢?
这时候,参赛的人都进了铁笼子。
随后,有匠户用车拉来了一些狼。
这些狼都被关在笼子里面,一个个狂躁不已,有不少狼的眼睛都是红色的。
匠户举着喇叭介绍道:“这些狼,乃是剿灭匈奴之后,从草原上运来的。凶猛无比,不过皮毛很暖和,肉也很好吃。”
“近日,商君别院将推出狼皮大衣,以及草原风味的狼肉,敬请期待。”
朝臣:“……”
打完了广告,匠户说道:“开始。”
随后,那些匠户开始赶着饿狼,要把他们弄进大笼子里面。
这时候,有个笼子里面的参赛者大叫:“我等退出,愿意退出。”
于是,这几个人被放出来了。很快,又有三四队人放弃了。
这些人脱了盔甲,擦了擦脸上的冷汗:“还是性命重要啊。在商君别院耕耕田,也挺好的。干嘛要当护卫呢?平时是很轻松,也受人尊敬。可万一贼人来了,那可是要送命的。”
这些人交头接耳,互相讨论了一阵,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太正确了。
举着喇叭的匠户示意了一下,随后那些饿狼被赶到了笼子里面。而外面的匠户们咔嚓一声,将大铁笼子锁住,纷纷退到了远处。
有儒生看的目瞪口呆,忍不住说道:“简直是惨无人道,竟然将铁笼锁住。若那些匠户抵挡不住,难道要活生生被咬成碎片吗?”
李水忍不住说道:“若不锁上,那些饿狼跑出来,冲到大人面前,你挡得住吗?”
儒生顿时脸色涨红,不再说话了。
李信呵呵笑了一声:“明明没有我姐丈抬杠的本事,偏偏要杠一下,这不是自取其辱吗?”
淳于越有点无语:这是夸我呢,还是损我呢?
…………
笼子当中的搏斗已经开始了。大多数人,都把目光集中在了大麦队身上。
毕竟大麦队的人没有穿铠甲,光是这个噱头,就足以吸引人了。
无论是谁,凭他怎么号称饱读诗书,见不得血腥。但是骨子里面追求刺激的基因,是无法抹掉的。
那四头饿狼进了笼子之后,立刻就向项氏子弟扑了过来。
这时候,观众们看到了神奇的一幕。
那四个项氏子弟,配合的极好。他们一上来就用戈矛远远的去刺那几匹狼,不费吹灰之力,就将它们刺伤了。
饿狼嚎叫了一声,凭借速度优势冲上来,想要撕咬项氏子弟。
但是脱去了铠甲的项氏子弟,速度丝毫不必它们慢。只等着饿狼一近身,他们必定用盾牌将自己护住,与此同时,两柄剑趁势出击,重伤饿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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